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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市建管处关于加强市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6     浏览:831

建管字〔2022〕136号

市区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质发〔2022〕528号)要求,现就加强市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完善防控责任体系

各在建项目要建立健全建设单位总牵头,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主体,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单位参与的疫情防控指挥管理体系。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组长,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参建单位为成员,负责组织部署、监督检查本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建设单位是第一责任人,对参建单位总协调,对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各参建单位根据各自分工负相应责任,监理单位负监督责任。各项目至少明确1名疫情防控管理员,具体负责防控工作日常检查,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我处报告。各项目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责任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要求于11月28日报我处。

二、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强化疫情监测监控

(一)建立健全项目从业人员台账。各在建项目要全面排查本项目从业人员相关信息和健康监测数据,建立人员信息台账,并落实动态调整,人员台账请留存备查。

(二)加强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各在建项目要按照市级及属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时组织项目从业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受核酸检测,自觉服从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三)严格进场人员管理。非必要一般不从市外引进从业人员,确需引进的要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1.省外人员、省内有疫情地区人员来宜的,项目单位应提前向所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或所在村(社区)报备,来宜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做好落实核酸检测;

2.省外省内高风险地区人员来宜后,落实7天居家隔离和4次核酸检测(第1、3、5、7天);

3.省外高风险地区以外的地区人员来宜后,要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3次核酸检测;

4.省内低风险地区人员来宜后,要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2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非必要不出门。

三、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落实新冠疫情防控“五有”要求,明确项目防控管理制度、责任人、疫情防控员、储备防疫物资,加强与属地医疗卫生力量工作对接,设立现场临时隔离场所。

(二)加强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封闭式管理、施工区、宿舍区(办公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出入口落实人员值守。

(三)加强出入口人员管理,实行进场人员实名登记、安康码验证、场所码查验、体温监测、佩戴口罩等措施,督促异常人员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

(四)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活动,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尽量在空旷的室外场地或者分散。

请各项目安排专人每天对施工现场和附属宿舍区、办公区落实以上措施情况进行自查、登记造册,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四、加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各项目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和带班负责人在岗在位。要密切关注我市疫情防控动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做出响应。要强化同属地街道、社区的联动,如突发疫情,要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镇、卫健、住建等部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经确认为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停工并封锁工地现场,配合属地有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

迎江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5866442;大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5691900;宜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5939450。


安庆市建筑管理处
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