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区建筑工地新疆喀什来(返) 宜人员信息摸排和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1 浏览:1994
关于开展市区建筑工地新疆喀什来(返)宜人员信息摸排和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管字〔2020〕84号
市区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根据市防控指挥部第2020102657号工作指令要求,现就加强市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信息摸排
市区各建筑工地(含所属集中建设的宿舍区、办公区)立即全面开展新疆喀什地区来(返)人员信息摸排工作。
1.摸排对象。自10月10日以来,从新疆喀什地区来(返) 安庆人员,要根据人员在喀什地区的具体乡镇,确定其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目前,喀什地区疏附县站敏乡、托克扎克镇、吾库萨克镇、萨依巴格乡为疫情高风险地区,疏附县的其他乡镇为疫情中风险地区,喀什地区其他县市为疫情低风险地区。
2.摸排内容。主要包括上述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所在项目名称、来(返)宜后居所地址、来(返)的来宜时间、是否落实核酸检测和隔离措施等信息(见附件二)。
二、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针对10月10日以来从新疆喀什地区来(返) 人员,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掌握其身体状况、及时开展核酸检测,进行健康随访。特别是对到达安庆未超过14天高风险地区的要立即安排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满14天+3次核酸检测;对到达安庆未超过14天中风险地区的要立即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至满14天+2次核酸检测,做到“应隔尽隔”、“应检尽检”,确保一个不漏。
三、加强信息报送
1.报送主体。市区各在建项目的施工总包单位为信息报送责任主体,负责收集汇总本项目相关信息,并按要求报送;建设、监理单位承担各自责任范围内的摸排和健康管理责任,摸排信息按要求报总包汇总上报。同时,建设单位还应做好项目参建单位涉疫协调工作。
2.报送要求。信息报送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要求各项目每日下午3点前报送至疫情防控包保单位(见附件一), 首次报送时间为11月2日。
四、压紧压实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坚决消除麻痹大意思想和厌战情绪,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认真摸排、严格管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凡因工作部署落实不理,出现信息漏报、迟报、瞒报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对所在项目将实施差别化管理。
附件:1.《市区建筑工地防疫包保表》
2. 《安庆市区建筑工地新疆喀什地区来(返)宜人员信息摸排表》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