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管处关于弘阳广场项目责任单位未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的警示通报
发布时间:2026-07-13 浏览:752
建管字〔2026〕51号
市本级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单位、各建筑业相关企业:
2026年3月,我处接到群众信访投诉,反映弘阳广场项目存在工程质量缺陷。接诉后,我处立即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开展现场核查,核实投诉问题属实,随即督促各责任单位限期开展维修整改。但涉事单位消极应付、推诿拖延,整改工作长期滞后,引发业主反复投诉,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工程质量保修是建设、施工单位的法定责任及合同约定义务,直接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弘阳广场项目建设单位安庆弘阳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华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众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漠视群众合理诉求,无视行业监管要求,拒不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该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暴露出企业法治意识薄弱、内部管理松弛,售后维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为严肃行业工作纪律,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建筑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购房业主合法权益,现对以上三家单位予以全市警示通报。我处将持续紧盯整改进度,根据整改落实情况,依规开展后续处置。
各参建单位要深刻汲取本次通报教训,高度重视工程质量隐患处置和群众信访投诉工作,严格履行质量保修主体责任。针对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做到及时响应、高效处置、闭环销号,坚决杜绝推诿扯皮、久拖不治现象。切实做好后期维保服务,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共同维护全市建筑行业平稳有序发展。
特此通报。
安庆市建筑管理处
202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