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中心
通知公告

市建管处关于市本级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5-11-12     浏览:1992

建管字〔2025〕92号

市本级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市区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

根据市住建局《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处于2025年4月至5月对市本级在建工程和市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开展了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对象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混凝土结构工程,具体包括处在混凝土施工阶段的18个在建项目(其中住宅项目4个,公建项目12个、老旧小区项目2个)和15家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发出整改通知书18份,提出整改意见119条。

对房建项目抽取109个混凝土构件开展实体检测,主要检测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和混凝土构件截面尺寸。其中,抽测57个混凝土构件的强度推定值,满足设计要求48个,不满足设计要求的9个构件经批量复测全部合格;抽测18个混凝土构件的钢筋保护层厚度和34个混凝土构件的截面尺寸,全部合格。

对老旧小区项目钻取9个芯样试件抽测厚度指标,合格7个,不合格2个;对老旧小区项目2处停车场钻取6个芯样试件抽测强度指标,全部合格。

对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抽取104组原材料开展检测,其中水泥15组、砂18组、石子27组、粉煤灰15组、矿粉14组、外加剂15组,通过检测相关指标全部合格。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在建工程和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均能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大多数工程项目能够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组织施工,主体结构施工过程质量管控措施不断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建工程

1.部分工程施工现场未设置标养室或养护箱;个别项目虽设置标养室,但实际养护温度、湿度未达要求,不满足《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第4.4.1条的环境要求。

2.部分施工单位未及时制定试验计划、结构实体检验专项方案并报监理审批,缺乏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的依据支撑,尤其是对结构实体检验中混凝土强度的检验方法理解不清晰、不到位。

3.部分工程总承包单位未及时与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签订合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未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进行审查,建设单位未及时与检测机构签订合同,内控管理不规范。

4.部分工程对混凝土试块缺乏有效管理。留置不规范、试块标识不清,同条件养护试块数量不足,甚至存在未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问题;未制定累计温度表,未将结构实体检验同条件养护试件及时送检,对混凝土强度检验的等效养护龄期认识不清。

5.部分工程混凝土构件未达到规范强度值,存在提前拆除模板支架情形,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审核责任。

6.部分工程质量控制不严,混凝土构件存在蜂窝、涨模现象,老旧小区项目中个别混凝土路面浇筑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

(二)预拌混凝土搅拌站

1.部分搅拌站原材料进场验收记录不完整;实验报告、原始记录、试件等未统一唯一性标识;出厂检验的试块、试件未按年度连续编号并建立标准台账。

2.部分搅拌站生产、实验用计量设备、试模自校频次不足;原材料使用及检测试验台账设置不规范;试验工作场所温湿度记录不规范。

3.部分搅拌站未定期对实验人员进行培训;主要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填写不齐全;留置试件和试验台账不规范、不完整。

三、处理意见

对以下问题较突出的建设项目及其负责单位、项目负责人给予全市警示通报,对其中涉嫌违法违规的线索移交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1.安庆市迎江区YJ07-2101地块项目,施工单位:江苏坤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黄展民,监理单位:安徽众任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丁文禹。

2.安庆市迎江区YJ03-0101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安庆金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许双喜,监理单位:安庆市高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吴跃新。

3.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施工单位:桐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卫,监理单位: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操生根。

4.安庆市宜秀区大桥中心学校圣埠小学迁址新建(一期)项目,施工单位:安徽瑞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吴成凤。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施工单位须严格按《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标养室或养护箱,确保温湿度达标,并定期检查养护设施运行状态,留存检查记录。

2.责任单位应强化市场行为管理,及时审查资质、签订相关合同。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制定试验计划及结构实体检验专项方案,明确混凝土强度等指标的检验方法,经监理单位审批后严格执行,同时规范试块留置、标识、养护、送检等质量行为。

3.责任单位应严控混凝土施工质量,依据混凝土强度检测结果确定模板支架拆除时间,严禁提前拆除;监理单位要认真审核混凝土强度报告,对违规拆除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

4.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应提高质量管理意识,完善质量管控措施,加强人员培训,规范试件留置和台账管理,做好生产及检验设备维护保养。
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市建管处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不力、屡查屡犯的单位依法依规从严处罚,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特此通报。


安庆市建筑管理处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