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管处关于开展在建工地和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7 浏览:210
建管字〔2025〕40号
市本级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市本级在建工地、预拌混凝土生产场所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庆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处决定开展在建工地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本级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二、检查内容
1.在建项目:检查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6个百分百”措施落实情况,涉及工地围挡、物料覆盖、地面硬化、湿法作业、车辆冲洗、密闭运输等方面。
2.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检查预拌混凝土生产场所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涉及场区封闭硬化保洁、扬尘监控、生产设备抑尘装置、车辆维护及冲洗、废水废渣处理等方面。
三、检查时间
2025年5月-6月。
四、检查方式
(一)自查自纠。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二)监督检查。我处通过“四不两直”方式,随机开展抽查。重点检查存在扬尘污染问题较多、群众投诉举报集中的工程。
五、结果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项目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并在相关创优评先、信用评价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较多、较重,或者整改不彻底、不到位,或者前改后犯的,采取约谈警示、通报曝光、记不良行为记录等方式予以惩戒;涉嫌违法的,依法移交执法机构查处。